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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国风筝竞赛的管理工作,根据《中国风筝协会章程》《中国风筝协会竞赛规则》《中国风筝协会竞赛裁判规则》《运动风筝国际规则》制定本赛事管理办法。

  一、赛事名称:

  中国运动风筝联赛

  二、项目设置包含:

  (一)竞技项目:

  1.双线运动风筝规定动作个人赛

  2.四线运动风筝规定动作个人赛

  3.双线运动风筝规定动作团队赛

  4.四线运动风筝规定动作团队赛

  5.双线运动风筝个人芭蕾赛

  6.四线运动风筝个人芭蕾赛

  7.双线运动风筝团队芭蕾赛

  8.四线运动风筝团队芭蕾赛

  (二)表演项目:

  1.双线运动风筝编队

  2.四线运动风筝编队

  (三)具体要求:

  1.总决赛:中国风筝协会主办;

  (1)项目设置:竞技项目至少2项且必须包含双线及四线个人规定动作,表演项目2项;

  (2)参赛人数(队伍):单项报名人数(队伍)不得少于20人(支);

  (3)裁判人数:国派裁判员不少于5人(总裁判长1人、副总裁判长1人、打分裁判长3人);

  (4)竞赛场地条件:竞赛标准场地要求为90米×90米1块,具体参见实际赛事规模及办赛场地环境调整;

  (5)比赛时间:4~5天(报到和离会);

  (6)技术服务费:1万元人民币。

  2.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级分站赛:中国风筝协会作为指导单位。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级单位主办,选手为省内户籍或省内常住人口;

  (1)项目设置:竞技项目至少2项且必须包含双线及四线个人规定动作,表演项目至少1项;

  (2)参赛人数(队伍):单项参赛人数(队伍)不得少于12人(支);

  (3)裁判人数:国派裁判员2人(总裁判长1人、副总裁判长1人)省内裁判不少于4人(打分裁判长最少3人);

  (4)场地条件:竞赛标准场地要求为90米×90米1块,具体参见实际赛事规模及办赛场地环境调整;

  (5)比赛时间:2~3天(报到和离会);

  (6)技术服务费:8000元人民币;

  (7)运动员前8名积分参照中国运动风筝积分管理办法按运动风筝B级赛事给予积分。

  3.城市分站赛(地级市):中国风筝协会作为指导单位,市级(地级市)单位主办(无省级单位作为上级单位承办),选手为本市户籍或市内常住人口。

  (1)项目设置:竞技项目选择至少一项且必须包含双线或四线个人规定动作,表演类项目不限;

  (2)参赛人数(队伍):单项参赛运动员(队伍)不得少于8人;

  (3)裁判人数:国派裁判员1人、本地裁判至少3人;

  (4)场地条件:竞赛标准场地要求为90米×90米1块,具体参见实际赛事规模及办赛场地环境调整;

  (5)比赛时间:1~2天;

  (6)技术服务费:5000元人民币;

  (7)运动员前8名积分参照中国运动风筝积分管理办法按运动风筝C级赛事给予积分。

  三、所有赛事还需符合以下条件:

  (一)按照2020年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规则执行,规定动作参照2017版国际运动风筝规则执行。

  (二)其他赛事要求按照赛前发布的竞赛规程执行。

  (三)中国风筝协会对赛事开幕式流程及工作流程进行指导和监督。

  (四)赛事所需物资物料及相关部门协调工作由承办方提供,中国风筝协会进行指导和监督。

  (五)赛事所需现场工作人员(辅助裁判员、志愿者、医护人员、安保人员等)由承办方提供,中国风筝协会进行指导和监督。

  四、附则:

  (一)本办法修订权和解释权归中国风筝协会所有。

  (二)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。

  附录: 中国运动风筝联赛赛事指南(试行)

  一、运动风筝联赛项目、报名及录取名次、赛制

  (一)竞赛基础项目:

  1.双线运动风筝规定动作个人赛;

  2.四线运动风筝规定动作个人赛。

  (二)报名及名次:

  1.项目报名人数根据赛事级别确定;

  2.录取名次:取前8名;

  3.其他要求按照赛前发布的规程执行。

  (三)赛制:

  1.根据规定动作难度设置初中高级:

  (1)双线运动风筝共16个规定动作;

  (2)四线运动风筝共28个规定动作(不含24号规定动作—起飞降落)。

  2.排位赛:

  (1)赛事动作:初级6个动作,动作比赛顺序按组委会抽出顺序;

  (2)运动员出场按照抽签顺序上??;

  (3)两个轮次,三名裁判打分,总分排名;

  (4)计划用时2小时。

  3.八进四、五至八名排名赛,预计进行八场比赛

  (1)赛事动作5个,组委会抽签4个中级+1个高级动作;

  (2)运动员按照首尾顺序,两人同时上场PK,进行两轮,第一轮左裁判为左侧运动员打分,右裁判为右侧运动员打分,中间裁判同时为两人打分。首轮结束后运动员交换位置进行第二次比赛,裁判打分位置不变;

  (3)八进四后,五至八名排名赛按赛事规程决出名次,动作和方式与本轮保持一致;

  (4)计划用时:一个半小时。

  4.四进二、三四名赛、决赛,预计四场比赛

  (1)赛事动作5个,组委会抽签3个中级+2个高级动作;

  (2)比赛方式同上,计划用时30分钟。

  5.全场比赛共计使用动作6+5+5个,起飞降落为固定项目。

  6.联赛对规定动作完成情况进行主要判定,对风筝出界酌情进行判定。

  二、中国运动风筝联赛场地及器材基本要求

  (一)联赛各级别赛事场地总面积需至少满足7200平方米,以下要求可具体参见实际赛事规模及场地环境调整:

  1.热身区需至少满足3600平方米(60米X 60米),在场地内设有检录处、成绩公告处、现场广播;

  2.比赛区需至少满足3600平方米(60米X 60米),并在场地后右侧设为备场区;

  3.裁判评分区,比赛场地后设置20米X 40米区域,内设现场录像摄像机位;

  4.比赛区、评分区场地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及比赛无关人员走动,比赛区空域除正在比赛的运动风筝外,必须净空;

  5.比赛区与热身区的设置(场地),可根据风向进行变动;

  (二)运动风筝个人等级测试赛器材要求

  1.抽签软件或规定动作抽签卡;

  2.电脑两台,打印机一台,A4打印纸;

  3.成绩公告栏或电子屏;

  4.对讲机至少5台;

  5.夹子、笔各6支;

  6.秒表、口哨、手提喇叭、红色手旗各2个;

  7.裁判员及志愿者胸卡;

  8.运动员比赛专用背心4件(单项);

  9.比赛器材。

  三、赛事裁判员、工作人员人数及分工

  (一)裁判员6人

  1.技术代表1人:报名资格及比赛器材审核、运动风筝技术及规定动作现场讲解、领队会抽签;

  2.总裁判长1人:主持全面裁判工作,侧重场地、器材及现场评分工作人员培训,比赛后写书面总结上交中风协;

  3.副总裁判长1人:配合总裁判长工作,侧重技术台打分记录工作,配备地方裁判或志愿者作为助手;

  4.裁判长3人:需熟悉竞赛规则和规程,完成现场打分任务。

  (二)工作人员(地方裁判或志愿者)至少6人(最低配备)

 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赛前培训、分组,熟悉竞赛规程和本岗位的职责。

  1.技术台成绩统计2人:配合副总裁判长,编写各种比赛表格及前期准备工作,熟悉电脑及计算,快速计算成绩;

  2.检录员1人:配合裁判长现场检录,需与备场员紧密联系;

  3.备场员1人:要与检录员(按照顺序提前3人备场)、比赛裁判紧密联系,并及时收回已结束比赛队员的背心。协助运动员设置竞赛风筝;

  4.起点指挥员1人:确保比赛前风筝的摆放位置,持手旗在场地对面与运动员裁判员紧密联系;

  5.数据员1人:负责将裁判员的评分成绩单/打分结果收回或统计好及时报送至技术台,并将成绩单粘贴到公告栏。

  四、运动风筝联赛参赛须知

  (一)规程及报名相关要求

  1.运动员严格按照赛事规程报名,协会安排技术代表严格审核运动员信息。每个运动员可分别报名参加双线运动风筝、四线运动风筝各两个项目;

  2.提前一个月公布规程,公布竞赛需要的所有规定动作并编号,给予运动员自行练习时间。

  (二)赛前会议

  1.领队会抽签环节决定:

  (1)组委会监督抽出所有环节的三套规定动作:6个初级、4个中级+1个高级、3个中级+2个高级,比赛规定动作按照抽出的顺序比赛;

  (2)出场比赛顺序由组委会或运动员抽出;

  (3)规定动作及运动员出场顺序现场公布。

  (三)赛中要求

  1.热身区:

  (1)可进行比赛器材的熟悉和热身;

  (2)检录处:比赛前15分钟场地检录,三次检录不到按弃权处理;

  (3)成绩公告区:即时公告比赛成绩;

  (4)广播台:现场技术讲解和广播工作。

  2.备赛区:比赛提前3个人备场、提前1人穿上比赛背心标明运动员场上身份。进入备赛区不允许再放飞风筝。

  3.竞赛区:参赛队员进入场地后的要求

  (1)不得擅自调试竞赛风筝的任何部分;

  (2)比赛前向裁判员举手示意准备就绪;

  (3)比赛中严格执行开始、结束的专业口令,IN和OUT";

  (4)完成比赛后须向观众和裁判友好示意;

  (5)比赛结束后要将比赛风筝平稳放好快速离??;

  (6)竞赛结束后将比赛背心交还到备场区工作人员手中;

  (7)竞赛区上空不得出现除参赛运动员所放飞的其他运动风筝。



       附件:中国运动风筝联赛赛事管理办法(试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