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7-25 16:32 中国风筝协会
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国风筝竞赛的管理工作,根据《中国风筝协会章程》《中国风筝协会竞赛规则》《中国风筝协会竞赛裁判规则》《运动风筝国际规则》制定本赛事管理办法。
一、赛事名称:
中国运动风筝联赛
二、项目设置包含:
(一)竞技项目:
1.双线运动风筝规定动作个人赛
2.四线运动风筝规定动作个人赛
3.双线运动风筝规定动作团队赛
4.四线运动风筝规定动作团队赛
5.双线运动风筝个人芭蕾赛
6.四线运动风筝个人芭蕾赛
7.双线运动风筝团队芭蕾赛
8.四线运动风筝团队芭蕾赛
(二)表演项目:
1.双线运动风筝编队
2.四线运动风筝编队
(三)具体要求:
1.总决赛:中国风筝协会主办;
(1)项目设置:竞技项目至少2项且必须包含双线及四线个人规定动作,表演项目2项;
(2)参赛人数(队伍):单项报名人数(队伍)不得少于20人(支);
(3)裁判人数:国派裁判员不少于5人(总裁判长1人、副总裁判长1人、打分裁判长3人);
(4)竞赛场地条件:竞赛标准场地要求为90米×90米1块,具体参见实际赛事规模及办赛场地环境调整;
(5)比赛时间:4~5天(报到和离会);
(6)技术服务费:1万元人民币。
2.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级分站赛:中国风筝协会作为指导单位。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级单位主办,选手为省内户籍或省内常住人口;
(1)项目设置:竞技项目至少2项且必须包含双线及四线个人规定动作,表演项目至少1项;
(2)参赛人数(队伍):单项参赛人数(队伍)不得少于12人(支);
(3)裁判人数:国派裁判员2人(总裁判长1人、副总裁判长1人)省内裁判不少于4人(打分裁判长最少3人);
(4)场地条件:竞赛标准场地要求为90米×90米1块,具体参见实际赛事规模及办赛场地环境调整;
(5)比赛时间:2~3天(报到和离会);
(6)技术服务费:8000元人民币;
(7)运动员前8名积分参照中国运动风筝积分管理办法按运动风筝B级赛事给予积分。
3.城市分站赛(地级市):中国风筝协会作为指导单位,市级(地级市)单位主办(无省级单位作为上级单位承办),选手为本市户籍或市内常住人口。
(1)项目设置:竞技项目选择至少一项且必须包含双线或四线个人规定动作,表演类项目不限;
(2)参赛人数(队伍):单项参赛运动员(队伍)不得少于8人;
(3)裁判人数:国派裁判员1人、本地裁判至少3人;
(4)场地条件:竞赛标准场地要求为90米×90米1块,具体参见实际赛事规模及办赛场地环境调整;
(5)比赛时间:1~2天;
(6)技术服务费:5000元人民币;
(7)运动员前8名积分参照中国运动风筝积分管理办法按运动风筝C级赛事给予积分。
三、所有赛事还需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按照2020年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规则执行,规定动作参照2017版国际运动风筝规则执行。
(二)其他赛事要求按照赛前发布的竞赛规程执行。
(三)中国风筝协会对赛事开幕式流程及工作流程进行指导和监督。
(四)赛事所需物资物料及相关部门协调工作由承办方提供,中国风筝协会进行指导和监督。
(五)赛事所需现场工作人员(辅助裁判员、志愿者、医护人员、安保人员等)由承办方提供,中国风筝协会进行指导和监督。
四、附则:
(一)本办法修订权和解释权归中国风筝协会所有。
(二)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。
附录: 中国运动风筝联赛赛事指南(试行)
一、运动风筝联赛项目、报名及录取名次、赛制
(一)竞赛基础项目:
1.双线运动风筝规定动作个人赛;
2.四线运动风筝规定动作个人赛。
(二)报名及名次:
1.项目报名人数根据赛事级别确定;
2.录取名次:取前8名;
3.其他要求按照赛前发布的规程执行。
(三)赛制:
1.根据规定动作难度设置初中高级:
(1)双线运动风筝共16个规定动作;
(2)四线运动风筝共28个规定动作(不含24号规定动作—起飞降落)。
2.排位赛:
(1)赛事动作:初级6个动作,动作比赛顺序按组委会抽出顺序;
(2)运动员出场按照抽签顺序上??;
(3)两个轮次,三名裁判打分,总分排名;
(4)计划用时2小时。
3.八进四、五至八名排名赛,预计进行八场比赛
(1)赛事动作5个,组委会抽签4个中级+1个高级动作;
(2)运动员按照首尾顺序,两人同时上场PK,进行两轮,第一轮左裁判为左侧运动员打分,右裁判为右侧运动员打分,中间裁判同时为两人打分。首轮结束后运动员交换位置进行第二次比赛,裁判打分位置不变;
(3)八进四后,五至八名排名赛按赛事规程决出名次,动作和方式与本轮保持一致;
(4)计划用时:一个半小时。
4.四进二、三四名赛、决赛,预计四场比赛
(1)赛事动作5个,组委会抽签3个中级+2个高级动作;
(2)比赛方式同上,计划用时30分钟。
5.全场比赛共计使用动作6+5+5个,起飞降落为固定项目。
6.联赛对规定动作完成情况进行主要判定,对风筝出界酌情进行判定。
二、中国运动风筝联赛场地及器材基本要求
(一)联赛各级别赛事场地总面积需至少满足7200平方米,以下要求可具体参见实际赛事规模及场地环境调整:
1.热身区需至少满足3600平方米(60米X 60米),在场地内设有检录处、成绩公告处、现场广播;
2.比赛区需至少满足3600平方米(60米X 60米),并在场地后右侧设为备场区;
3.裁判评分区,比赛场地后设置20米X 40米区域,内设现场录像摄像机位;
4.比赛区、评分区场地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及比赛无关人员走动,比赛区空域除正在比赛的运动风筝外,必须净空;
5.比赛区与热身区的设置(场地),可根据风向进行变动;
(二)运动风筝个人等级测试赛器材要求
1.抽签软件或规定动作抽签卡;
2.电脑两台,打印机一台,A4打印纸;
3.成绩公告栏或电子屏;
4.对讲机至少5台;
5.夹子、笔各6支;
6.秒表、口哨、手提喇叭、红色手旗各2个;
7.裁判员及志愿者胸卡;
8.运动员比赛专用背心4件(单项);
9.比赛器材。
三、赛事裁判员、工作人员人数及分工
(一)裁判员6人
1.技术代表1人:报名资格及比赛器材审核、运动风筝技术及规定动作现场讲解、领队会抽签;
2.总裁判长1人:主持全面裁判工作,侧重场地、器材及现场评分工作人员培训,比赛后写书面总结上交中风协;
3.副总裁判长1人:配合总裁判长工作,侧重技术台打分记录工作,配备地方裁判或志愿者作为助手;
4.裁判长3人:需熟悉竞赛规则和规程,完成现场打分任务。
(二)工作人员(地方裁判或志愿者)至少6人(最低配备)
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赛前培训、分组,熟悉竞赛规程和本岗位的职责。
1.技术台成绩统计2人:配合副总裁判长,编写各种比赛表格及前期准备工作,熟悉电脑及计算,快速计算成绩;
2.检录员1人:配合裁判长现场检录,需与备场员紧密联系;
3.备场员1人:要与检录员(按照顺序提前3人备场)、比赛裁判紧密联系,并及时收回已结束比赛队员的背心。协助运动员设置竞赛风筝;
4.起点指挥员1人:确保比赛前风筝的摆放位置,持手旗在场地对面与运动员裁判员紧密联系;
5.数据员1人:负责将裁判员的评分成绩单/打分结果收回或统计好及时报送至技术台,并将成绩单粘贴到公告栏。
四、运动风筝联赛参赛须知
(一)规程及报名相关要求
1.运动员严格按照赛事规程报名,协会安排技术代表严格审核运动员信息。每个运动员可分别报名参加双线运动风筝、四线运动风筝各两个项目;
2.提前一个月公布规程,公布竞赛需要的所有规定动作并编号,给予运动员自行练习时间。
(二)赛前会议
1.领队会抽签环节决定:
(1)组委会监督抽出所有环节的三套规定动作:6个初级、4个中级+1个高级、3个中级+2个高级,比赛规定动作按照抽出的顺序比赛;
(2)出场比赛顺序由组委会或运动员抽出;
(3)规定动作及运动员出场顺序现场公布。
(三)赛中要求
1.热身区:
(1)可进行比赛器材的熟悉和热身;
(2)检录处:比赛前15分钟场地检录,三次检录不到按弃权处理;
(3)成绩公告区:即时公告比赛成绩;
(4)广播台:现场技术讲解和广播工作。
2.备赛区:比赛提前3个人备场、提前1人穿上比赛背心标明运动员场上身份。进入备赛区不允许再放飞风筝。
3.竞赛区:参赛队员进入场地后的要求
(1)不得擅自调试竞赛风筝的任何部分;
(2)比赛前向裁判员举手示意准备就绪;
(3)比赛中严格执行开始、结束的专业口令,IN和OUT";
(4)完成比赛后须向观众和裁判友好示意;
(5)比赛结束后要将比赛风筝平稳放好快速离??;
(6)竞赛结束后将比赛背心交还到备场区工作人员手中;
(7)竞赛区上空不得出现除参赛运动员所放飞的其他运动风筝。
附件:中国运动风筝联赛赛事管理办法(试行)